收到《商標受理通知書》,商標就保護了嗎?
收到了商標注冊申請的受理通知書,僅是表明商標注冊申請已被商標局受理,并不該商標就一定能通過。申請人所提交的材料齊全、按照規(guī)定填寫申請文件,形式審查符合法定形式,并繳納費用后,商標局予以受理并發(fā)受理書書面通知申請人。

受理通知書是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后給當事人的回單,告知申請人其申請注冊的商標已受理其,并告之其申請日,并不表明所申請商標已被商標局核準注冊。申請注冊的商標只有經(jīng)實質(zhì)審查程序后,商標局才會作出初步審定或駁回的決定。
委托商標代理機構(gòu)辦理商標注冊申請,商標申請文件提交到商標局后,約30個工作日,商標局會下發(fā)一份《受理通知書》,這文件是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后給當事人的憑證,類似于收條或回執(zhí)單。申請人向商標局提交完備的商標注冊申請書件后,商標局發(fā)給申請人《受理通知書》,通知申請人商標局已受理其申請,并告之其申請日期,申請?zhí)?。如果是直接在商標局大廳辦理,當天就可以拿到《受理通知書》。
但是,商標《受理通知書》不等同《商標注冊證書》,《受理通知書》僅表明商標局已收到申請人的商標申請,并不表明所申請商標已獲準注冊。在商標還沒拿到《商標注冊證書》前,所申請的商標的使用權(quán),是沒確權(quán)下來的。所以,申請中的商標如果被他人使用,很難告倒對方侵權(quá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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